法官上門來釋法 調解糾紛暖民心
本報訊 (記者張玲玲 通訊員宋珊珊)“你們辛苦了,沒想到法官們主動到村里,為我們調解交通事故糾紛?!苯?,袁某在三星鎮益民村村委會對海門法院三廠法庭法官表示感謝。
去年9月,袁某駕駛電動三輪車在三星鎮老加油站地段與徐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徐某受傷、車輛損壞。該交通事故經公安交警部門認定,袁某負主要責任、徐某負次要責任。雙方就賠償事宜協商未果,徐某將袁某起訴到海門法院,要求賠償損失。
審理中,袁某對公安部門作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存在異議,但沒有得到法院支持。海門法院一審判決袁某賠償徐某25000余元,袁某不服,上訴至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三廠法庭庭長魯建春近期前往村委會做袁某的法律釋明工作。在村領導的配合下,經過反復做工作,用了3個多小時的時間,雙方終于達成了和解協議,袁某主動當場履行了賠償款16500元。南通中院對該調解協議進行審查后,作出了民事調解書,對雙方協議進行了確認,為此案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該案的釋明工作,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實現案結事了人和。三廠法庭在該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用群眾聽得懂、樂于接受的方式解釋法律、化解糾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